学费
1、审定费、入学费 、学费 审定费请在报志愿之前用事先拿到的专用自动转帐单到邮局银行办理缴纳。合格者请持入学手续文件中的专用自动转帐单在办理入学手续之前到邮局银行缴纳入学费。学费缴纳请一年分两次进行(前期 后期)。但是,来自签有免收学费协定校的交换留学生不必缴纳学费。另外,国费外国留学生免缴学费。审定费和入学费亦会视情况免缴。 学费等诸项额度如下: (2016年4月现在 货币单位∶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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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费等诸费减免 |
奖学金
1、国费外国留学生 具有国费外国留学生资格的学生,在其留学期间享受奖学金待遇。但是,如果从月初到月末整月期间不在日本国内时,该月奖学金将不予支付。如果临时回国等离开日本时,请务必事先填写“临时回国?海外(国内)旅行报告”单提交给国际科留学生主管部门,并且在返回日本后迅速与留学生主管部门取得联系。 请注意,留学期间如果出现休学和长期缺席现象,奖学金将停止发放。 奖学金额度如下: (2015年1月目前情况下)
(1)领取奖学金 作为奖学金领取手续的一环,每月一次要去留学生主管部门在奖学金领取名册上签名,以证明本人学籍身份。此后奖学金会自动汇入邮局银行的个人账户。赴日后以及获得国家经费外国人留学生资格后,请尽快到邮局办理个人账户开设手续。办理账户开设手续时需要在留卡。 关于奖学金领取名册上的在籍确认签字,每月有两次截止日,奖学金的支付日将根据签字日不同而不同,详细请咨询国际科留学生主管部门。 (2)奖学金领取期间的延长 志愿继续升学者,可通过申请获准奖学金领取期间延长。详细请咨询国际科留学生主管部门。但是,以下情形的奖学金领取期间延长不予认可。留级生、日语?日本文化进修留学生、教员进修留学生、上一年度预科生、以及由大学推荐升入其他大学的原国费外国留学生。 (3)回国旅费 奖学金发放期间截止月内回国者,可获得自成田国际机场(或关西国际机场)到本国国际机场的机票待遇。请注意,奖学金资格期满后继续在校就读以及享有奖学金资格期间中的回国旅费均由个人负担。另外,奖学金发放期间期满后的回国旅费申请将不予受理。 校内申请期限截止到希望回国月份的两个月之前(如果计划年度末3月之内回国则截止到前一年12月末)。如果计划于留学期间期满后立刻回国,请尽早与国际科留学生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详细请咨询国际科留学生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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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费外国留学生 关于面向自费外国留学生的奖学金,有来自民间团体等奖学金募集信息时,学校会在公告板及国际科网页上发布。个别情况下募集期间较短,请多加关注。 |